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因存在三项违法行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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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拉卡拉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对此,央行对拉卡拉罚款875.4万元。
同时,时任拉卡拉副总裁吴某,因对拉卡拉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9.6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是首批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注册资本8.02亿元,并于2019年4月25日登陆深交所。
近期,拉卡拉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营收为29.6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0.1亿元下降1.3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为5.11亿,较上年同期的3.3亿元增54.69%;扣非后净利2.82亿,较上年同期的2.57亿增9.99%。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拉卡拉总资产115.8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95%。
营收下滑的同时,拉卡拉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后净利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对此,拉卡拉在年报中表示,主要源于数字支付业务毛利率回升带动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提升。值得注意的是,拉卡拉在年报中还指出,公司投资收益大涨,占利润总额超过四成。
拉卡拉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大涨超过50%,但从数据来看,在非主营业务当中,公司投资收益为2.71亿元,占利润总额比重43.83%。拉卡拉表示,形成如此巨额收益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了部分股权确认投资收益以及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增加。
此外,在上半年,拉卡拉遭到了主要股东的减持。根据拉卡拉半年报显示,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2.29亿元,主要构成部分为拉卡拉对蓝色光标股权减持收益。
今年5月,曾为中邮消费金融公司十大股东之一的拉卡拉被曝退出。拉卡拉此前所持5000万元股权由星展银行收购。中邮消费金融此前在公告中表示,该项收购已完成资金交割。拉卡拉亦在公告中指出,这部分利润的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
拉卡拉业务主要分为数字支付业务和科技服务业务两类,数字支付服务包括境内支付收单服务和跨境支付服务,而科技服务则包括金融科技服务和门店数字化经营。
拉卡拉在半年报中指出,数字支付层面,上半年拉卡拉实现支付金额2.27万亿元,同比微降2.72%,上半年扫码交易金额5251亿元,同比增长17.48%,扫码交易笔数6亿笔,同比增长14.66%。数字支付收入25.41亿元,同比微降0.54%,支付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2.25%达到27.55%。
此外,拉卡拉上半年科技服务收入2.05亿元,同比增长14.73%,其中金融科技业务收入0.69亿元,同比下降18.26%,主要受商户贷款规模下降,相应服务费用收入减少影响。拉卡拉上半年“支付+”行业数字解决方案收入0.45亿元,同比增长25.47%,得益于服务渠道伙伴的数字化展业工具平台拓客SaaS收入同比增长63.76%,其他科技服务收入0.91亿元,同比增长56.20%,主要为银行与外卡组织推广营销服务收入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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